摘 要: | 最近笔者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下称:宁波人保)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处理了宁波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下称:宁波五矿)诉宁波人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此案涉及大量有关提单条款和保单条款的解释和运用,对远洋运输和保险理赔追偿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笔者也有些体会。兹将该案作一介绍,以答读者。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1.案情概要1993年1月1日宁波五矿与宁波人保签订《进口货物运输统保协议})规定:凡宁波五矿从国外进口的货物都于承保范围;保额为几OO万美元;险别和责任为海、陆、空一切险,以人保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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