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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参与”
作者姓名:孙同
作者单位:上海建设党校
摘    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行为,并不是党委或党支部书记的个人行为,而是整个党委或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行为。目前,不少企业的领导体制是党政主要领导由一人担任,或者党政“交叉任职”,如党委书记兼副经理。不能因为党委书记担任行政职务了,行政在决策时,党委书记的参与就自然而然等同于组织行为了,如果党委书记只是发表个人意见,就不能看作是组织行为。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讨论,而且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都达到党章规定的法定人数,这样作出的党委决议才能代表党委的意见,党委书记只有代表党委发表的意见,才能体现出组织行为。另外,党组织参与决策,也不仅仅是党委领导班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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