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招工机会 强奸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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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圣玉,田娜.利用招工机会 强奸她人[J].江淮法治,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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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圣玉 田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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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3年11月17日,阜阳市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受害人姜某报警称:其16日晚18时许与负责招工面试的公司负责人高某某外出吃饭,饭桌上结识了几名高某某的朋友,在几人的劝说下喝多酒后不省人事,清醒时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内。其慌慌张张穿好衣服离开,到家后感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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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害人 招工 强奸罪 民警 公安分局 阜阳市 负责人 报警 机会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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