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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领域理论对自由主义宪政民主思想的超越
引用本文:杨仁忠.论公共领域理论对自由主义宪政民主思想的超越[J].理论探讨,2008(2):42-47.
作者姓名:杨仁忠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300387
基金项目:天津市高等院校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天津师范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摘    要:以近代自由主义理论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宪政民主模式,虽然通过代议制、多党制、三权分立等间接民主的建制化制度安排而实现了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衡,从而保障了公民的个人权利与自由,但却由于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方式的有限性而拉大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从而难以持续地调动公民对政治的普遍参与,难免导致政治冷漠症.而公共领域理论的提出,则为修补自由主义宪政民主思想的缺陷提供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公共领域作为介于私人领域与国家权力领域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它能够在国家和公民之间架起一座理性沟通的桥梁,从而缩小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增强公民的民主参与热情,进而对自由主义民主所无法克服的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起到某种医治或纠偏作用.

关 键 词:公共领域  自由主义  宪政民主  政治合法性
文章编号:1000-8594(2008)02-0042-06
修稿时间:2007年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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