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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惯法在民法中的意义
引用本文:岳萍.论习惯法在民法中的意义[J].法制与社会,2008(25).
作者姓名:岳萍
作者单位:外交部军控司
摘    要:习惯法作为一种自发形成的行为规范,是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具有稳定性、地域性和强制性。我国的民事立法应积极接受、改造习惯法,肯定习惯法的法源地位,吸收习惯法的合理成份。在处理习惯法与制定法的冲突问题上,尚需进一步的探讨。

关 键 词:习惯  习惯法  法源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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