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习惯法在民法中的意义
引用本文:
岳萍.论习惯法在民法中的意义[J].法制与社会,2008(25).
作者姓名:
岳萍
作者单位:
外交部军控司
摘 要:
习惯法作为一种自发形成的行为规范,是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具有稳定性、地域性和强制性。我国的民事立法应积极接受、改造习惯法,肯定习惯法的法源地位,吸收习惯法的合理成份。在处理习惯法与制定法的冲突问题上,尚需进一步的探讨。
关 键 词:
习惯
习惯法
法源
冲突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