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缺席判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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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菁菁.论缺席判决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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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菁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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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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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缺席判决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涉及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法院审判权的行使。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缺席判决制度作了立法规定,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并没有形成独立的学说和体系,在法律规定上条文过于简单和零散,实践中的操作不当也导致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缺席判决制度的概念、历史发展的探悉,从比较法的视野对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的缺席判决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制度设计的缺陷,最后为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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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主义 一方辩论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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