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进入处理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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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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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武乡县对1995年以来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20项建筑工程进行了执法监察,现已进入处理阶段。一是对超建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超概算10万元以上的13项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让补办有关手续,并交纳超建部分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施工管理费和供水增容费等有关费用。二是对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3项工程,分别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三是加强招标、发包行为的管理,今后凡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发包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否则,城建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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