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引发新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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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爱华.旧案引发新祸[J].法治纵横,2011(2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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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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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核心提示:2010年7月2日.河北青年王强连捅秦皇岛法院4名法官,致使两人重伤,两人轻伤。2011年6月27日他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缓。1994年王强父亲被警察枪击误伤致使截瘫,获17万赔偿,该警察免予刑事处罚。王家认为不公四处申诉一直被拒.王强愤而拔刀刺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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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10年 故意杀人罪 刑事处罚 秦皇岛 王强 法官 警察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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