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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检察院做好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思考
引用本文:李玉娇.关于人民检察院做好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思考[J].辽宁人大,2010(5):42-43.
作者姓名:李玉娇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摘    要: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是题中应有之意。加强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对人民检察院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人民检察院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人民代表大会  维护社会稳定  检察机关  依法监督  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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