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内容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对相关权益人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更加明确,更有利于相关权益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还是难以解决,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基奠,结合实务调查分析,针对我省在物业产权界定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出现的"真空"地带,为我省的物业产权界定的立法方向及解决对策提出笔者自己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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