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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干部须交廉政保证金
引用本文:林书喜,周序克.海南澄迈:干部须交廉政保证金[J].共产党员(沈阳),2009(5).
作者姓名:林书喜  周序克
摘    要:从今年1月起,海南省澄迈县在全国率先建立廉政维稳保证金制度。根据保证金制度,县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每月缴纳300元,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会主席每月缴纳200元,由县财政局从其个人阳光补贴中扣下;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每月缴纳150元,村(居)委会其他

关 键 词:海南省  领导班子成员  支部书记  干部  工会主席  主要负责人  机关单位  保证金制度  廉政  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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