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汽车撞伤休学一年小学生获赔误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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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奔.被汽车撞伤休学一年小学生获赔误工费[J].共产党员(沈阳),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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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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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常州市武进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重型车撞伤小学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该学生因重伤休学一年,为此当事人双方对休学一年的损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闹上法庭。后经法庭调解,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该学生4000余元,常州市某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自愿补偿该学生9000元,作为该学生未来晚工作一年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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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学生 赔偿问题 常州市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撞伤 误工 重型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当事人 混凝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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