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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成腐败新源头
作者姓名:李松
摘    要:2008年11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郴州市纪委原书记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关 键 词:监督作用  书记  受贿罪  腐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监督权  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  纪委  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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