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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权力大升级
摘    要:从2003年开始,根据2003年中央13号文件,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进入地方党政班子。截至目前,已经有一半的县级公安局长担任地方政府副职,除港、澳、台以外的29个省级行政区,已有11个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公安厅(局)长的权力上升到历史高峰。

关 键 词:公安机关  地方政府  政法委  公安局长  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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