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行政的涵义、规制与未来走向——评《私人行政——法的统制的比较研究》 |
| |
引用本文: | 廖原.私人行政的涵义、规制与未来走向——评《私人行政——法的统制的比较研究》[J].桂海论丛,2014(5):117-121. |
| |
作者姓名: | 廖原 |
| |
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215006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行政法治视野中的事业单位改革研究》(13FXF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 |
摘 要: | 对于我国的行政法理论而言,并没有私人行政这一概念,然而近年来,有学者提出私人应当成为行政主体。私人行政究竟含义为何?日本行政法学者米丸恒治所著的《私人行政——法的统制的比较研究》一书对此问题进行专题性研究,对该书的研读有助于我们拓宽行政主体理论,从比较法的视角对比日本、德国以及我国的行政主体之含义,研究对行政主体规制的制度模式,将会对转型时期中国行政法治实践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
关 键 词: | 私人行政 涵义 规制 比较研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