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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海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地办理发生在海上的违法犯罪案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检察院  违法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海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公安部  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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