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团的组成及其活动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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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正扬,龙朝阳,谢高江.代表团的组成及其活动探讨[J].人大研究,2003(7):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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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正扬 龙朝阳 谢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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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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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现行代表团组成及其活动的主要特点 (一 )以行政区域或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 ,具有组织形式的临时性和明确的法律规范性。我国实行以地域代表辅之以个别职业 (界别 )代表的制度。现行各级人大代表团的组成 ,与我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方式有着直接的联系。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 ,除台湾省外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行政区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规定和做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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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职能 人大代表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单位 代表职权 组成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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