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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向政府泄愤的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作者姓名:李伟南  陈玉梅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9]103
摘    要:从"石首事件"可见类似的"向政府泄愤的群体事件"是各类群体性事件中危害最为严重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标本兼治。"治本"就是清楚事件的成因,防止事件的发生:“治标”就是要有良好的应对之策和善后之策.尽可能减轻事件的危害。笔者认为,防治之策应该包括预防、应对和善后三大部分。

关 键 词:群体性事件  政府  防治  群体事件  标本兼治  应对之策  危害  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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