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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牙滞留的损伤程度鉴定
引用本文:鲁涤,王晓明.乳牙滞留的损伤程度鉴定[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22(4):288.
作者姓名:鲁涤  王晓明
作者单位:1.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40
2.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北京,100085
摘    要:恒牙已萌出而相应乳牙尚未脱落者被称之为乳牙滞留。6~14岁左右,恒牙已萌出而乳牙未脱落称为早期滞留,这一年龄段出现的牙损伤以意外伤害多见,很少涉及司法鉴定。恒牙未萌出但已超过正常乳牙替换年龄乳牙仍未脱落者称为晚期滞留。晚期滞留的乳牙有些可以持续存留到30~40岁左右,

关 键 词:法医临床学  乳牙滞留  损伤
文章编号:1001-5728(2007)04-0288-02
修稿时间:200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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