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代信息革命迅猛发展,越来越凸显了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19年4月15曰,施行1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订。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回应新时代国家治理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围绕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技术运用、优化配套制度体系、划定公开范围界限、理顺公开与保密关系等,做出一系列全新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宣传解读新条例的新理念新制度,更好推动贯彻实施,本栏目特约组稿7篇:上海、浙江和江苏等地的有关单位介绍了贯彻新条例的一些新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办信息公开办、国家保密局等单位的有关同志探讨了新条例对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保密工作等的重要影响,也包括对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事件中加强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有效结合的思考建议。本专栏组稿得到了国办信息公开办后向东同志的大力支持,特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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