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适用缓刑的罪犯能够构成累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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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南成,夏冰,张如新.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适用缓刑的罪犯能够构成累犯[J].中国检察官,2001(6):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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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南成 夏冰 张如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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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
(曹南成,夏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张如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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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之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对于依法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罪犯,是否能够构成累犯,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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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刑法》 有期徒刑 缓刑 罪犯 累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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