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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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振.论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原则[J].特区实践与理论,2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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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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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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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监督执纪工作原则作了集中概括,规定了坚持党的领导、双重领导体制、实事求是、监督制约四条原则,对纪检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双重领导体制,既坚持同级党委领导,又强化上级纪委领导,突出派驻机构的特别安排。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监督制约,创新组织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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