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管”的性质回归与监管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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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雨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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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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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资产管理本身是价值中性的金融工具,但未能及时对琳琅满目的大资管产品定性,被市场投机者作为监管套利的工具,逐渐背离代客理财,自负盈亏的宗旨,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对此,亟需回归其信托的本质属性,并以此为契机带动我国信托业理念的拨乱反正,真正促进资产管理的长远发展。与此同时,其隐藏的系统性风险也催促着机构型的分业监管向功能型的混业监管的升级转化,《信托业法》作为上位法依据出台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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