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协商民主的核心诉求是通过协商达成有理性基础的共识,在制度设计上,它往往强调参与以及参与过程中的平等、理性和互相理解。因此,传统的协商民主理论一般不强调代表的重要性,代表制一般被认为是公民人数众多情况下的权宜之计。但近年来,国外学术界出现了对这一观念进行反思的倾向,从最初对代表制的否定和贬低,到现在出现一种向代表制的回归,代表制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获得了重新认识。斯特凡·卢曼斯等人的理论贡献指向这样一种可能性:代表制在协商民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它与政治参与并不矛盾,对它的合理运用也能修正协商民主可能带来的以理性为名义的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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