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对上级违法决定和命令不服从的行为特征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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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金荣.公务员对上级违法决定和命令不服从的行为特征浅析[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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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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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安市行政学院 江苏淮安2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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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不服从,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代法治国家公务员与国家是一种职务上的委托关系,上下级之间是法律意义上的领导与服从关系,而不是人身依附关系。在国家政治和公共管理中,公务员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基本要求,不服从是例外,只有对上级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才可以不服从。公务员不服从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在行使不服从的权利时,应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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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法》 公务员 违法命令 不服从 行为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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