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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事对债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姓名:王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一、传统的法律理念——董事不对债权人负责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对公司负有受托义务。受托义务的基本含义是:一个负有受托人义务的人,不能利用本身的权力厚此薄彼、失其公正立场、谋一己私利而害及公司、股东利益。受托义务包括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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