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宜宾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土地改革胜利结束的基础上从组织互助组开始的,经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样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前者为后者的过渡形式,即为后者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一、互助组阶段(1951年秋一1953年冬)1951年3月至1952年4月,宜宾地区经过土地改革,近200万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和部分生产、生活资料,实现了多年梦想的“耕者有其田”,极大地激发了生产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但大多数农民家底很薄,资金、耕牛、农具短缺,加之单家独户经营,难以抵御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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