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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要闻简报
摘    要:国务院通知各地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最近一段时期,各地市场上随意提价、变相涨价、哄抬议价(我国现行价格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国家规定,一是由买卖双方议定,称为议价。)的情况比较严重,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为稳定经济,安定人民生活,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务院于去年十二月七日向全国发出《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凡国家规定牌价的工农业商品,其零售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各种议价商品,一律按去年十二月七日的价格出售,只能降低,不能提高;所有国营商业、集体和个体商业户,都必须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进行物价大检查,并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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