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理念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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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鹏程 王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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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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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研究专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研究》(20VHJ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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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理念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检察理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客观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是检察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本途径,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是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是检察工作的职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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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理念 检察理念现代化 检察改革 检察工作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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