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行政中算法目的失范的公法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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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春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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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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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无人机监管模式的公法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20BFX04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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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工智能的勃兴推动了自动化行政的发展。算法是实现自动化行政的手段,手段应服务于目的。自动化行政目的分为法意目的和工程目的,内含“范围”“价值”“效果”基准,构成了算法目的范式。算法目的失范自算法规则制定伊始就已伴生,呈现出越权隐患、价值迷失、系统缺陷等样态。算法规则是特殊行政规范,应当以比例原则为检视路径审查具体算法规则的正当性,并围绕事前算法制定环节、事中算法运行环节、事后算法审查环节整体性构建关于算法目的的公法规制框架,以系统治理算法目的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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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动化行政 算法目的失范 比例原则 公法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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