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起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990年。我省开始在企业单位开展政工职评工作。1992年后延伸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998年2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包括政工人员)职称待遇问题进行研究,一致认为职评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也要与时俱进,也要科学发展。为此,省委研究决定进一步拓展延伸评审范围。2000年7月,时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向东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了在事业单位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意见。8月27日,该会议纪要正式下发(湘办(2000362号),并明确规定:“受聘担任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与担任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的精神办理。增加工资兑现的办法按其他系列有关规定执行。”2001年,我省首次开展了事业单位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