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今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 89号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虽然仅25条,却盟确了"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包括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切实发挥了工会群众监督作用.同时,工会有权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包括高温防护、职业健康检查、高温津贴等具有实质内容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一步维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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