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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我国约定财产制
引用本文:刘民安 ,张伟.简论我国约定财产制[J].河北法学,1986(4).
作者姓名:刘民安  张伟
摘    要: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夫妻财产制度的性质,归根结底是由社会制度决定的。现代各国,由于政治、经济制度的不同,风情习俗的差异,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不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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