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起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例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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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军,诸建伟.21起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例浅析[J].中国卫生法制,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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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军 诸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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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萧山市卫生防疫站,浙江省萧山市卫生防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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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7、8月间在《传染病防治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我市卫生局组织了全市传染病管理监督员,检查员,对我市93家各级医疗单位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并对违法情况比较严重的21家单位进行了处罚。1、各级医疗单位行政处罚情况由表1可见,1994年,我市各级医疗单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处罚率达22.58%,其中市级医院为11.11%,镇(乡)卫生院为6.06%,村卫生室为36.73%。经统计学处理,村级单位检查处罚率明显高于镇(乡)级单位(x~2=10.81,P<0.01),和市级单位相比无显著性差异(x~2=2.67, P>0.05),这可能与市级单位样本量小有关。镇(乡)级单位的检查处罚率与市级单位无显著性差异(x~2=0.33,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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