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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
作者姓名:李庶民
作者单位:《金融时报》记者
摘    要:在江苏南通,志愿者小分队正上门为独居老人提供服务。不过,根据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爱独居老人这事,今后,恐怕子女要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了,别指望志愿者来填补子女不"常回家看看"

关 键 词:老年人权益  志愿者  江苏南通  提供服务  保障法  强制执行  子女  老人  法律  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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