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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贿”司长刘宇昕
作者姓名:荆剑  王丽平
摘    要:2013年4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副司长刘宇昕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刘宇昕在任职期间受贿200多万元。将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

关 键 词:建设部  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登记  有期徒刑  建筑市场监管  北京市  司长  资质审查  受贿行为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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