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和谐社会与农村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以浙江农村妇女人身权利保障状况为例
作者姓名:陈婴虹
作者单位:浙江行政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和谐社会意味着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着的各个社会子系统均能良好生存和良性发展。通过对浙江农村妇女人身权利与其他社会主体、其他权利、经济发展、地区等子系统之间的和谐状况的调查,实现和谐社会发展语境下的浙江农村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意味着浙江农村妇女人身权利与其相关的子系统之间能够双赢互利,而目前这仍是一项需要不断努力的事业。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农村妇女  人身权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