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体性事件成因的法社会学求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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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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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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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法学会2004年委托研究课题《关于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法律对策》(会研字[2004]1号)的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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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中国的农村群体性事件系社会转型过程中,基于“三农问题”的隐性矛盾和显性冲突而引发的,具备一定数量、规模的且特定利益诉求相同或相近的农民,在其利益受损且制度性利益表达机制和维权渠道不畅的情形下,而采取的非常化群体性抗争的行为状态。从法学与社会学、政治学的立体视角,以法社会学的方法力求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发现规律,在既定的规则中观察和理解社会,以群体关系为基础,深入研究这类群体事件成因,对于加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关注农民的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政治权利生态状况,及时缓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有序、减少社会损失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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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群体性事件 显性利益 隐性利益 农民负担 司法救济 |
文章编号: | 1002-6274(2005)04-0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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