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民生司法建设和谐机关——记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守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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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钧.实践民生司法建设和谐机关——记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守义[J].政府法制,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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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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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梁守义同志于1983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山西省平遥县尔泉镇团委书记,平遥县公安局侦查员,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批捕科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2003年任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现任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对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粱守义检察长名列其中,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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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灵石县 和谐机关 司法建设 法制宣传教育 中共中央宣传部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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