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试吸毒品 被判7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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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莉,李志光,罗素静.帮人试吸毒品 被判7年徒刑[J].政府法制,2012(5):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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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莉 李志光 罗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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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帮助他人试吸毒品,辨别毒品真伪优劣,没料到自己成了贩卖毒品的共犯,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11年12月28日,江西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结该起贩卖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郭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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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 铁路运输法院 共同犯罪案件 剥夺政治权利 江西南昌 判处 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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