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理解与适用(第一讲 总则)
作者姓名:夏文涛  程亦斌  朱广友  范利华
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
摘    要:外界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发生组织、器官结构完整性的破坏和/或相应功能的损害,即为损伤。损伤程度则是人为地将损伤对人体造成的后果进行等级划分。法律意义的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1损伤程度划分的法律依据人体在遭受他人导致的损伤以后,会出现不同的损害后果,对伤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得任意侵犯。若侵害人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情节,应当接受法律的处罚。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同时又要遵循罪刑相当、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有必要对不同的损伤按其…

关 键 词:人体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适用  致伤因素  器官结构  等级划分  法律意义  完整性  轻微伤
文章编号:1004-5619(2006)01-0S12-03
修稿时间:2005-11-08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