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理解与适用(第一讲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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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文涛 程亦斌 朱广友 范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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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20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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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界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发生组织、器官结构完整性的破坏和/或相应功能的损害,即为损伤。损伤程度则是人为地将损伤对人体造成的后果进行等级划分。法律意义的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1损伤程度划分的法律依据人体在遭受他人导致的损伤以后,会出现不同的损害后果,对伤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得任意侵犯。若侵害人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情节,应当接受法律的处罚。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同时又要遵循罪刑相当、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有必要对不同的损伤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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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体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适用 致伤因素 器官结构 等级划分 法律意义 完整性 轻微伤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6)01-0S12-03 |
修稿时间: | 2005-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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