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事业的历史嬗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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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新生.中国新闻事业的历史嬗变[J].检察风云,2008(17):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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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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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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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体意识回归
在一个学术座谈中,一位法律人非常调皮地这样概括不同国家的法制观念:
对于德国人来说,只做法律容许的事情;对于美国人来说,决不做法律不容许的事情;而对于意大利人来说,可以有组织地做法律禁止的事情.对于中国的新闻界来说何尝不是如此呢?30年前,中国的新闻界都是"德国人",只做法律容许的事情.在中国的新闻媒体上,最高指示和官方文件覆盖大部分版面.翻阅那个时期的报纸,仿佛进入了历史的时空隧道,新闻报道与政策宣传、新闻媒体与官方公报几乎没有任何区别,新闻的功能不复存在,而新闻媒体根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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