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群体性事件的法社会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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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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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天津,30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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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集群越轨行为。它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和各种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对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控制,要坚持社会公正原则,协调利益关系;建立社会安全阀系统和社会预警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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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体性事件 和谐社会 集群行为 |
文章编号: | 1672-2140(2005)03-007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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