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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引用本文:刘国涛,朱燕君.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1999(3).
作者姓名:刘国涛  朱燕君
作者单位:武汉交通科技大学 (刘国涛),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朱燕君)
摘    要:师德,就其本身的概念而言是指教师的职业道德。从其特征上看:(1)具有综合性。师德不仅是教师某一品性或素质的简单反映,而且是其政治素质、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以及个人的品质、知识素养等多方面的综合反映。(2)具有情感性。体现在其对待学生的教育管理中,反映出的是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学生未来成长的真情关怀、真诚相待、以情动人,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心理相容和相通,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3)具有示范性。就是教师的自我垂范,用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以身作则、为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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