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体性价值在司法过程中的实现——以当事人的服从与不眼从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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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康平,高立克. 论主体性价值在司法过程中的实现——以当事人的服从与不眼从为切入点[J]. 中国司法, 2012, 0(3): 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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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康平 高立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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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37 2.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北京,10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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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旧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当前公众对法律制度的期待和需求带来了权利救济的大众化倾向,以法律适用理念与逻辑为核心“审判神话”显现出来,原来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纠纷解决功能的社会共同体趋于解体。然而,正如叶芝所述:“我们不能靠掩盖思想中的怀疑因素来建立一个虚伪的信仰”,在这个大变革时代,司法者无法预知或自信能够将社会纠纷解决从容地转化为规则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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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体性价值 司法过程 当事人 社会共同体 服从 纠纷解决 法治化建设 权利救济 |
On the Realization of Subject Value in Judicial Proceedi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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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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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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