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搞好公诉效果的庭后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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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友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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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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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在评议的内容上,着力抓住“三个环节” 首先,确定范围。即从庭审开始到结束,哪些内容应该列入评议的范围。根据庭审改革后庭中出现的新情况结合以往庭审实践,应把“检容风纪、起诉书制作、讯问被告人、示证、质证、公诉意见书、答辩”七个方面的内容确定为需要评议的范围,并采用百分制的办法列成表格,供评议人员评议时逐项打分。 其次,突出重点。即评议时必须抓住重点进行。在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中,把事关庭审成败和影响公诉人形象的四个方面,如检容风纪、起诉书制作、讯问被告、质证答辩作为评议重点,对这四个方面在分值的比重上有所倾斜,以确保评议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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