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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
摘    要:根据国务院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关于简化字问题给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批示:"同意你会在报告中提出的意见:"汉字简化方案"中所列的简化字,用作偏旁时,应同样简化;"汉字简化方案"的偏旁简化表中所列的偏旁,除了四个偏旁(纟、讠、钅、饣)外,其余偏旁独立成字时,也应同样简化。你会应将上述可以用作偏旁的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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