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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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全国技术合同与日俱增,涉及科技活动的纠纷案件也相应增多。为了正确审理科技纠纷案件,根据技术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现就审理科技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若干问题,作出以下规定。 一、关于技术合同的主体、诉讼主体和合同责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具备履约能力,都可以订立技术合同,成为技术合同的主体。 1.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可以订立技术合同。 2.企业法人、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及其他非法人经济组织订立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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