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政治协商会议有关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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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买买提力·达尼.关于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政治协商会议有关问题的解释[J].新疆人大(汉文),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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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买买提力·达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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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往年,全国、自治区、州、市县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政治协商会议几乎同时举行,政协委员还列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有关议程。而今年我们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自治区政治协商会议分别举行。因此有关几个问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解释和探讨。一、往年为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委员会的同级会议同时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6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第98条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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