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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权是平衡论的核心: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思考
引用本文:潘云华.控权是平衡论的核心: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思考[J].金陵法律评论,2000(5):42-47.
作者姓名:潘云华
作者单位:无锡轻工大学社会科学系
摘    要: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行政法基础理论是平衡论。但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平衡论,在理论界却有较大分歧。本认为,传统的行政法基础理论控权论虽时过镜迁,但行政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控权理念仍具有价值。现代平衡论不过是对传统控权论的扬弃,控制行政权力应当是平衡论的核心。因而,在行政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应着重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和监督。只有这样,依法治国才能走上健康之路。

关 键 词:行政权力  权力控制  平衡论  依法治国  行政法
文章编号:1001-4608(2000)05-0042-06
修稿时间:2000年2月20日

Control of Administration is the Core of the Theory of Balance——Some thinking over the theorical basis of Administration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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